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
通 知
各办学单位:
为全面做好学生支持服务工作,减少毕业生照片流转中间环节,提高毕业生学历注册电子照片上网率,保证学生更快的完成毕业程序,现就我校2020年图像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直属办学单位
各直属办学单位,在学校开学后适时继续开展图像自行采集工作。各直属学习中心到所属分校统一进行图像采集工作,将采集到的毕业生电子照片信息报学籍管理办公室,定期核对在籍学生中未拍照学生名单并及时通知学生到校采集照片。核对并确认拍照学生基本信息,如发现信息不一致的,及时予以更正,以免造成错证。
二、系统办学单位
因新华社陕西分社不再与我校合作图像信息采集事宜,建议各系统办学单位采取如下之一方式进行:
1、就近与我校直属办学单位协商借用电子照片自行采集设备;
2、自行与照相馆联系,按照“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”,组织学生就近进行图像采集,并将采集到的毕业生电子照片信息报学籍管理办公室。
3、按照相应型号自行采购照片采集配套设备器材(型号信息与教务处联系)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安排专人负责,积极组织,确保此项工作有效落实。
2. 各办学单位需采集照片的学生信息,学籍管理办公室统一下发。各系统办学单位,若用电子照片自行采集设备采集,请按照学信网图像服务客户端标准表格式要求,制作图像采集信息表(见附件1),并将excel表格转换成dbf格式。若联系照相馆采集,请按照《西安电大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表》制作数据(附件2),确保拍照时信息与学生相符。
3.受疫情影响,各办学单位2020年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具体时间在学校开学后,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定,并将具体图像采集工作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。图像采集工作实施方案需考虑防疫因素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各办学单位提前通知学生做好图像采集准备工作,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在着装上应注意以下几点:
(1)图像采集时尽量避免穿蓝色、蓝绿色、条纹上衣,以免影响照片效果。
(2)男学生不能穿背心,女学生不能穿吊带和无袖服装。
(3)女学生不能佩戴装饰较大的项链、耳环,不能化妆。
(4)参加拍照的学生不能穿公务制服(如:部队、公安、城管等制服)。
2.参加拍照的学生来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。图像采集时务必核实学生基本信息后再拍摄。若出现疏漏,请及时予以更正。
3.各办学单位进行图像采集时请严格按照“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”(附件3)进行拍摄,提高采集质量。
本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。
联系人:张 怡 贾巧霞 白瑶
联系电话:029-87613163